都市报讯经历3年的行政诉讼,温州企业注册的“中国眼镜”商标引起的争议有了结果。本月5日,该商标持有者温州市联友公共关系事务所收到了最高人民法院终审行政判决书,撤销了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中国眼镜”商标注册的裁定,需对该商标争议重新裁定。也就是说,一度失去了“中国眼镜”商标的温州市联友公共关系事务所又有了主动权。
“中国眼镜”商标是温州市联友公共事务所于2004年5月18日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申请注册的第16类商标,主要用于报纸、期刊、杂志(期刊)上面等等。2007年2月7日,该商标获得核准注册。
2007年9月3日,中国眼镜协会主管下的中国眼镜科技杂志社,认为“中国眼镜”商标存在争议,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该商标的申请。2009年12月7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对“中国眼镜”商标的注册予以撤销。“当时,我咨询了相关法律人士,认为撤销商标所用的法律条文有些名不正言不顺,因此就打算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温州市联友公共关系事务所负责人徐亮表示。从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中国眼镜”商标注册的裁定书上看,商标申请人不能提供《中国眼镜》期刊,成
为“中国眼镜”商标争议的焦点。
2010年1月,温州市联友公共关系事务所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维持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随即,联友公共关系事务所又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终审判决也是维持原判。
“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能获得受理这是一个微乎其微的机会,但是感觉有机会就去试一下。”徐亮说。2012年1月份,徐亮赴北京提交了再审材料。2012年7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了“中国眼镜”商标争议案的再审。
徐亮说:“我根本不抱赢的心态,因此再审开庭时,我都没去北京出庭。”但是结果令徐亮有些意外。2012年11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撤销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和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行政判决,以及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对“中国眼镜”商标争议的原有裁定书,并要求重新作出裁定。
对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何时会对“中国眼镜”的商标争议做出裁定,温州中明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合伙人陈贺政表示,裁定时间可能持续数年,是否会再次找到足够的证据裁定“中国眼镜”的注册撤销,还要看提出争议的中国眼镜科技杂志社有无找到新的争议点。
来源:温州都市报
太阳镜进入销售旺季 记者走访多家专卖店都说能防紫外线
眼镜公场挑战眼镜市场价格极限
Safilo霞飞诺集团与Bobbi Brown签署了眼镜授权协议
湖北“关注青少年用眼健康”公益活动得到中国关工委的赞许
中国丹阳眼镜城将打造眼镜城特色游的配套中心
京东宝岛眼镜旗舰店开张 拓展多品类眼镜市场
强生全球召回两款隐形眼镜
温州知名商标爱眼城飞霞南路店隆重开幕
规模盛况空前 力推自主品牌
中国眼镜协会七届四次常务理事扩大会议会议纪要
德州将首次全面调查在校学生视力情况
新学期开学了 学生扎堆儿配眼镜
邯郸开展专项整治“隐形眼镜
免费爱心眼镜关爱贫困近视的儿童
一所幼儿园视力1.5的孩子就一个
马鞍山市食药监局开展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的回头看行动
哈林跨界为眼镜代言 赞弟子吴莫愁超合拍
黑工厂生产假“美瞳” 一特大制假隐形眼镜团伙被查获
余江县委书记刘诚带队赴意大利参展并招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