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上海流通领域眼镜35批次不合格

2012-7-9, 近期,上海市工商部门集中组织力量对部分专业市场、专业店销售的金属架、塑料架等各类眼镜架,着色镜、渐变镜、偏光镜等各类太阳镜进行了质量监测。经检测,有35个批次商品不合格,其中,镜架15个批次,占不合格商品的42.9%,太阳镜20个批次,占不合格商品的57.1%。被监测的不合格商品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标称尺寸不合格,有7个批次。该指标不合格,会造成定配眼镜生产加工的光学中心水平偏差,影响视力健康。监测发现,部分不合格商品的实测偏差超过标准规定的允许偏差,最大的偏差竟是允许偏差的5倍。

二是抗汗腐蚀不合格,有8个批次,其中,镜架6个批次,太阳镜2个批次。该指标不合格,消费者短时间佩戴后就会出现镀层锈蚀、剥蚀或脱落,直接影响美观,如果镜架中的重金属,如镍、铅等析出,也会引起皮肤过敏。

三是光透射比不合格,有6个批次;光透射比相对偏差不合格,有4个批次。光透射比是指光的透过率,分4类。透过率高的太阳镜,遮阳效果差,适用于太阳光不强、较暗的地方;光透射比相对偏差是指太阳镜左右镜片光透射比之间的偏差,该指标不合格,消费者佩戴太阳镜时,左右眼对太阳光阻挡产生较大差别,会感觉不适。

四是标志不规范,有17个批次,其中,镜架3个批次,太阳镜14个批次。监测发现,不合格商品有的未标注浅色太阳镜、遮阳镜、特殊用途太阳镜等类别,有的未标注太阳镜的透射比分类,有的没有字迹清晰的牢固标记,有的产品名称、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执行标准、生产许可证编号等项目漏标。

另外,有 1个批次镜架抗拉性能不合格,容易引起镜架断裂,使整副眼镜报废;有1个批次太阳镜防紫外性能标称能够达到UV400,实测与企业明示不符。

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在选购、使用镜架和太阳镜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选购镜架和太阳镜时,应索要包装和吊牌,避免发生质量问题投诉时,举证困难,并在发票上要求注明品牌和型号。

二、选择镜架时,要注意镜架尺寸与瞳距尽量匹配,它直接影响所配眼镜的内在光学质量和配戴的舒适性。另外,质量较好的镜架,一般弹性好、镀层光滑亮泽、焊点小而均匀、零部件装配紧密、左右镜圈尺寸、形状完全一样,鼻梁对称。

三、目前在市场销售的太阳镜主要有两类,一类是“遮阳镜”,能够起到遮挡阳光的作用,减轻因眼睛过度调节造成的疲劳,或由强光刺激造成的伤害;另一类是“浅色太阳镜”,主要起到装饰作用,当阳光不强烈的时候也可以使用。但是,长期配戴会导致眼疲劳,如果消费者误把这类眼镜也当“遮阳镜”使用,不但起不到遮阳的效果,还会损伤眼睛。

来源:解放牛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