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了钱 3D眼镜不让拿走 这些消费陷阱要当心

 到电影院看大片,却被告知弄坏了3D眼镜,必须赔偿,损坏的眼镜也得留下。前日,市民唐先生在江北UME国际影城观看正在热映的《西游降魔篇》,碰上了他认为难以接受的“霸王”索赔条款。

  “为什么赔了钱,眼镜还不让我拿走?不让我拿走就算了,为什么还不让我掰断?”唐先生说,自己看完电影走出放映厅交还3D眼镜时,被告知眼镜的镜片连接处有裂口,必须赔偿。眼镜是不是自己弄坏的,唐先生也说不清楚,只得自认倒霉,按影院规定全价赔偿50元。给过钱后,对方却拒绝出具发票。

  唐先生想拿回眼镜掰断,结果与工作人员发生抓扯,割伤了手指头。

  昨日下午,记者走访了江北UME国际影城。记者在放映厅门口留意到,每一位观众入场时,工作人员都会提醒大家检查眼镜是否完好,但九成以上观众都没有拿起眼镜认真检查。据17日下午接受唐先生投诉的值班经理介绍,最近损坏眼镜的观众不少,每例都照价赔付后,由影院回收被损坏的眼镜交回财务部门统一报损。

  对此,重庆康渝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晔表示,既然50元是眼镜的价格,而不是修复的费用,那么眼镜的所有权就由消费者享有。“唐先生赔完钱后,他享有眼镜的所有权,可带走,也可以随意处置,不应受到任何的限制。”

  陈律师同时表示,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真情权,该眼镜的产地、型号、价格等也应明确告知。如果影城无法提供眼镜的进货价格和产地信息等,拿出赔款依据,或者拒绝向消费者提供赔付物品,消费者就有权利拒绝赔款。如果影城只收取了眼镜的维修费用,则有权利回收眼镜。

  昨晚,江北UME国际影城表示将尽快联系唐先生,就他观影中发生的不愉快道歉。今后如果再发生类似事件,只要消费者进行全价赔偿,就可以带走损坏的眼镜。

来源:重庆晨报